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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力需求年均增长8.5% 节约优先带动装备发展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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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电力需求年均增长8.5% 节约优先带动装备发展(一)
“十一五”期间,我国电力工业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,电源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,电力技术装备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。

但同时,电力工业发展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,电力工业统一规划亟待加强,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尚未形成,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弱,现有绿色发电比重与未来发展目标差距较大,电网资源配置能力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,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等。

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《电力工业“十二五”规划研究报告》,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方针,将以科技创新为动力,以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为主线,坚持节约优先,优先开发水电,优化发展煤电,大力发展核电,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,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,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发电,加快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,带动装备工业发展,促进绿色和谐发展。

一、电力需求:“十二五”需求年均增长7.5%~9.5%

《电力工业“十二五”规划研究报告》指出,考虑国民经济及其发展阶段、经济结构和经济布局调整、一次能源需求、重点行业发展、居民生活用电、需求侧管理与节能等影响因素,采用多种电力需求预测方法,经综合分析,预计: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5.99万亿~6.57万亿千瓦时,“十二五”期间年均增长7.5%~9.5%,中电联基准方案推荐为6.27万亿千瓦时、年均增长8.5%;最大负荷达到9.94亿~10.90亿千瓦、“十二五”期间年均增长8.6%~10.6%,基准方案推荐为10.4亿千瓦、年均增长9.6%。

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7.85万亿~8.56万亿千瓦时,“十三五”期间年均增长4.6%~6.4%,基准方案推荐为8.20万亿千瓦时、年均增长5.5%;最大负荷达到13.17亿~14.36亿千瓦,“十三五”年均增速为4.8%~6.7%,基准方案推荐为13.77亿千瓦,年均增长5.8%。

电力弹性系数“十二五”期间为0.99,“十三五”为0.80左右。西部地区电力需求增速高于东部地区。

二、规划目标:2015年装机容量将达14.37亿千瓦

2015年规划目标: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.37亿千瓦左右,年均增长8.5%,其中,水电2.84亿千瓦,抽水蓄能4100万千瓦,煤电9.33亿千瓦,核电4300万千瓦,气电3000万千瓦,风电1亿千瓦,太阳能发电200万千瓦,生物质能发电及其他300万千瓦。全国110千伏及以上线路达到133万公里,变电容量56亿千伏安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将达到4.74亿千瓦,占总装机的比重为33%,比2010年提高6.3个百分点;非化石能源发电量1.52万亿千瓦时左右,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24.1%,比2010年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;非化石能源发电可替代化石能源5亿吨标煤,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.9%左右。

2020年规划目标: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.85亿千瓦左右,年均增长5.6%。其中,水电3.3亿千瓦,抽水蓄能6000万千瓦,煤电11.6亿千瓦,核电9000万千瓦,气电4000万千瓦,风电1.8亿千瓦,太阳能发电2000万千瓦,生物质、潮汐、地热等500万千瓦。全国110千伏及以上线路达到176万公里,变电容量79亿千伏安。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将达到6.85亿千瓦,占总装机的比重为36.3%,比2015年提高3.3个百分点;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.2万亿千瓦时左右,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26.9%,比2015年提高2.8个百分点左右;非化石能源发电可替代化石能源7亿吨标煤左右,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4.1%左右。

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、降低供电煤耗和线损等途径,与2010年相比,2015年电力工业每年节约标煤2.64亿吨,减排二氧化碳6.55亿吨,减排二氧化硫565万吨,减排氮氧化物248万吨;与2015年相比,2020年电力工业每年节约标煤2.73亿吨,减排二氧化碳6.76亿吨,减排二氧化硫584万吨,减排氮氧化物256万吨。

“十二五”期间,全国电力工业投资达到5.3万亿元,比“十一五”增长68%,其中电源投资2.75万亿元,占全部投资的52%,电网投资2.55万亿元,占48%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电力工业投资达到5.8万亿元,比“十二五”增长9.4%,其中电源投资2.95万亿元,占全部投资的51%,电网投资2.85万亿元,占全部投资的49%。

按照电价改革的方向,在考虑煤价上涨、弥补历史欠账和电力企业净资产收益率8%的条件下,2015年全国平均销售电价应为710.0元/千千瓦时,比2010年上涨142.7元/千千瓦时,增长25.2%,年均增长4.6%;2020年销售电价应为802.2元/千千瓦时,比2015年增加92.3元/千千瓦时,增长13.0%,年均增长2.5%。

电力工业在“十二五”期间将带动社会总产出年均增加2.8万亿元左右,每年提供就业岗位270万个左右;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将带动社会总产出年均增加3.0万亿元左右,每年提供就业岗位300万个左右。

三、优先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

当前我国煤电基地煤电机组发电成本最低;核电发电成本其次,略低于负荷中心煤电机组发电成本;目前水电发电成本较低,考虑水电保护生态环境、安置移民等方面投资增加及输电费用提高等因素,水电成本接近或略高于负荷中心煤电成本;风电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、天然气等发电成本远高于煤电、核电和水电。统筹未来十年和长远发展战略,电源发展要坚持优先开发水电、优化发展煤电、大力发展核电、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、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、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发电的方针。

水电:推行水电流域梯级综合开发

发展思路:推行水电流域梯级综合开发。积极推进西南地区大型水电站建设,因地制宜开发中小河流水能资源,实行大中小开发相结合。积极开展西藏境内水电流域规划和前期工作,保障水电可持续发展。

扩大资源配置范围。大型水电基地在满足本地区电力需求的基础上,输送到市场需求空间大、电价承受能力高的东中部地区消纳,确保水能资源高效利用。推动周边国家水电资源开发和向我国送电。

科学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。加强电源的整体优化和统一规划,加大抽水蓄能开发力度,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和灵活性,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合理消纳。

开发重点:继续加快开发长江上游、乌江、南盘江红水河、黄河中下游及北干流、湘西、闽浙赣和东北等7个水电基地,尽早开发完毕。重点开发金沙江、雅砻江、大渡河、澜沧江、怒江、黄河上游干流等6个分布在西部地区的水电基地。推进雅鲁藏布江等西藏水电开发。开发缅甸水电,向我国送电。

常规水电发展目标:“十二五”期间,全国水电开工规模1.2亿千瓦,投产约8750万千瓦,2015年全国常规水电装机预计2.84亿千瓦左右。全国水电开发程度达到52%(按技术可开发容量计算),其中东部和中部水电基本开发完毕,西部在43%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水电投产规模约4600万千瓦,2020年全国水电装机3.3亿千瓦左右。全国水电开发程度61%,其中西部水电开发程度53%。2030年,预计全国水电装机4.5亿千瓦,超过经济可开发容量,除西藏外,全国水电基本开发完毕。

抽水蓄能发展目标:加强统一规划,加快蓄能电站发展,提高电力系统调峰调频性能,适应新能源发电规模化发展需要。加强抽水蓄能电站的前期工作,做好项目储备。建立完善电网电价机制和辅助服务定价机制,保障蓄能电站建设的合理投资回报。

规划2015年蓄能电站规划装机容量4100万千瓦左右,2020年6000万千瓦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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